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资讯中心资讯中心

宜兴市消委:购物有权要求去除食品包装袋称重

日期:2016-04-15 10:04:01 来自:皇品包装


近日,市民张女士在宜城解放西路上的一家连锁零食店,购买了价值80元的坚果,但她发现,称重时,商家并未去除包装袋的重量,相当于包装袋也卖出了商品的价格,约1元钱。
 
3月25日,记者走访宜兴市多家水果店、零食店等发现,不少商家称重时均不去除包装袋重量。对此,市消委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,在购物时有权要求商家去“皮”称重。
 
塑料袋重量入秤
 
消费者多掏了钱
 
据张女士介绍,3月23日,她在宜城解放西路上的一家连锁零食店内,购买了一些138元/公斤的散装坚果,销售人员将这些坚果放入一个厚实的塑封袋后进行称重。销售人员并未去除塑封袋的重量,电子秤上显示的金额是80元。回家后,张女士觉得塑封袋还挺厚实,就特意找来一个电子秤,在秤上一称,发现塑封袋有8克重。“按照坚果的单价,我为这个袋子多付了1元钱左右,这也太不合理了!”张女士郁闷地说。
 
像张女士一样,多掏钱“买”包装袋的市民并不少。市民李先生上个月在宜城土城路上的一家零食店购买了瓜子、开心果等零食,称重前,销售人员将这些食品分别装入了三个较厚的包装袋内。当李先生要求把包装袋去除再称重时,该销售人员称:“一个袋子是没什么重量的。”并表示放入袋中称重是零食店的“惯例”。“虽然东西不贵,但是这么多袋子,我少说也花了好几毛钱!”李先生认为,消费者不该为这种包装袋埋单。
 
先装袋再称重量
 
买卖双方已习惯
 
3月25日下午,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零食店、水果店等发现,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散装食品时,都会习惯性把商品放进包装袋内称重,而这些消费者并未对包装袋的重量提出疑问,也没有要求去除包装袋重量后再计算。
 
在宜城西横街上一零食店内,市民潘女士购买了多种零食,用了四五个包装袋,当记者询问为何不裸称时,她表示“太麻烦了”。在环科园龙池路上的一家水果店内,芒果、红毛丹、火龙果等水果都被塑封在一个塑料盒内,这些水果的价格从每公斤12元到70元不等。当记者询问这些包装在塑料盒中的水果,称重时会不会把塑料盒的重量减去时,工作人员表示,有盒子包装的水果都是连着盒子等一起称重的,除非顾客提出裸称要求。“这种塑料盒不压秤,很少遇见那么省钱的顾客。”该工作人员说。之后,记者使用该店的计量秤称重后发现,塑料盒重约6克。

部门提醒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去皮

无锡市宜兴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工作人员宗宇磊称,根据《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中的规定,不论塑料袋重量多少,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应该是净含量,称重时应减去包装重量,设置为去“皮”称重。
 
市消委一工作人员表示,我市零售食品商店提供的塑料袋质量各不相同,有的较轻薄、有的较大较厚,但即使塑料袋只有1克,称重时也不应计入商品的重量中,让消费者来埋单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物的重量计入商品的净重,不得拒绝消费者对计量的复核。“从卫生、方便等角度来说,商家提供包装袋也是出于为顾客考虑,但如果算入商品重量中,实际上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。”该工作人员称,许多市民在购物时都会忽略包装袋的重量,但实际上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去“皮”称重,“也可以与商家商议,称重后去掉零头等。”该工作人员说,但如果商家拒绝去“皮”,消费者可向市消委或工商等部门投诉。
 

上一篇: 食品真空包装袋的批发价格

下一篇: 如何选购干果、坚果包装袋食品